中共将乐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司法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3-08 11:44

  2020年5月6日至6月6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 年 9 月21日县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共32个问题。目前,我局对反馈存在问题已落实整改30个,正在整改2个。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县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施春发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局、中心、处)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过程督促、落实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多次召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听取意见并研究整改工作情况。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明确工作目标。按照县委巡察三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的要求,制定了《中共将乐县司法局党组落实将乐县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指导思想和方法步骤,围绕存在问题和巡察意见建议,逐一建立整改清单、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切实把整改工作做细做实,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三)狠抓工作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认领任务,对巡察组指出的具体问题,对号入座,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对照检查、带头抓好整改,切实做到以上率下、当好表率。局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头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议,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基层所、各股(室、局、中心、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整改工作措施逐项对照,逐一过堂,对账销号,形成了上下联动、主次分明、通盘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用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果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主责主业落实不到位问题。

  (1)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传达贯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一个月召开一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及时认真学习党的政策理论和传达好中央、省市县的有关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做好学习研讨和会议精神贯彻意见。同时,采取检查记录、组织测试、查阅笔记、年终述学等形式,对党组成员和党员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4次,学习《习近平在福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依法治国会议精神等11个篇目。

  (2)调解和普法宣传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重新修订了《基层司法所岗位目标考评办法》,加大调解线索摸排和普法宣传创新的分值,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结合遏制重大“民转刑”,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专项攻坚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矛盾纠纷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地区。加强行业性调委会建设,指导建立了婚姻家庭、退役军人调委会。以开展“法润童心”活动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平台,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29期。结合法治乡村建设,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170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将乐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安全等真实案例编印了《法律法规宣传手册》1万册。疫情期间,编印了集法律条文解读、典型案例释法为主要内容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手册》2000本。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重新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加大了宣传力度,注重从人民调解工作中和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中排查黑恶线索,组织开展了金融领域“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

  (4)落实省司法厅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以乡镇司法所为依托,完成了全县13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设施和工作制度。

  2.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重新组织学习了《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开展讨论,健全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得不实问题。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仍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调整充实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在《基层司法所岗位目标考评办法》中,加大了意识形态的考核内容,召开意识形态综合分析会议1次、专题研究部署会议2次。加强了对宣传栏、LED走字屏的管理,严格审查宣传内容,制定了《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提升舆情处置能力,已在LED走字屏、固定宣传栏规范发布宣传标语、法律条文5次。

  (2)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制度》,并根据各阶段工作需要,安排好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到学有方向、学有制度、学有研讨、学有体会、学以致用。同时,通过开展“一学三比”活动,把理论学习与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基层的实践中去。

  (3)未按要求建立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审核更新机制和管理台账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制定了《将乐县司法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内容发布制度》,并建立了审核发布、台账管理、定期更新、日常巡查、责任追究等五项制度,防止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特别是在重点对象和领域上内容出现“导向偏差、陈旧过时、表述不当”等问题。

   (4)重点党报党刊订阅工作抓的不够紧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度已按组织部、党工委和有关部门下达的任务,订阅《人民日报》1份、《福建日报》6份、《三明日报》12份、《新华每日电讯》1份、《纪检监察报》2份、《法治日报》10份、《福建法治报》8份。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日常监督管理有缺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1)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局办公室人员在整理报销凭证时,由于工作疏忽,忘记将10笔接待费的菜单作为附件,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针对此情况,建立了财务报销审核制度,对三单不齐,超出公务接待标准的,由负责接待人员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予报销。

  (2)公车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对公车维修不规范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对公务加油卡进行了全面整改,清退公务加油卡余额6085.44元,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和提醒谈话。原有车辆已经全部按照县里的要求,实行了公车改革,现在公务用车都向平台租赁。

  2.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缺失。

  (1)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能,重新梳理了容易发生廉政问题的岗位,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运用好“四种形态”,加强对干部的管理,今年共提醒谈话15人次。结合发生在司法行政机关的违法违纪案件,开展了“一案一整改”活动,全面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今年以来,开展警示教育3次,参观清风馆1次,案件通报3次。

  (2)分管领导未发挥好“一岗双责”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制定了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表,完善了责任体系,明确了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今年来,主要领导与局分管领导廉政谈话3次、分管领导与所联系的科室、基层所所廉政谈话3次。

  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不同程度存在。

  (1)活动方案照搬照抄问题。

  整改情况:对活动方案的起草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同时,以此为契机,大力加强全局干部的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学习计划弄虚作假问题。

  整改措施:对制定学习计划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并调整了工作岗位。加强全局干部的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社区矫正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管理局,调整充实了1名工作人员。二是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4次。三是开展业务培训4次,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四是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对象每日通过“在矫通”向平台确认位置信息。同时,加大突击点验力度,今年以来,共开展3次突击点验。严格落实考核奖惩,今年以来,我局作出训诫5人次,警告11人次,撤缓1人次,收监执行3人次。

  4.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1)大额资金拨付审批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对缺少签字和会议记录附件的拨付资金凭证进行了补签和完善。修订完善了《财务报销制度》,加强票据审核力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将乐县司法局资产管理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定期清查盘点各类资产,确保资产不流失。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家具,已全部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3)经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和慰问品领取表已全部补全领取人签字。经自查,退还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0.2万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混编混岗现象较为突出。

  整改措施:对局机关编制人员和司法所编制人员进行了理顺和优化,已按照哪里借用,回哪里的原则,退回借用司法所人员3人。

  2.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未充分发挥党组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健全完善了《将乐县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将乐县司法局重大问题请示汇报制度》《重大问题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等工作制度。局党组切实担起抓党建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使党建工作真正成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

  (2)党组未按规则议事、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决策、党建工作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实行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其他业务工作及行政事务召开局务会研究,会前对议题广泛征求意见,会中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并征求与会纪检组人员意见,局党组书记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定了《将乐县司法局关于规范管理会议记录有关要求》,指定专人会议记录,完整、严谨地记录会议内容。整改以来,已规范化召开党组会3次。

  (3)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以提升组织力为目标,从制度和管理两方面着手,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大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切实提高党员对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的认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记录模板,进行记录格式化、规范化,做到不错记、不漏记。整改以来,召开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3次、支部书记上党课1次。

  3.党的组织建设不规范。

  (1)党支部换届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换届工作流程图》等资料,确保支部换届依法、依规、依序进行。今年已严格按照党支部换届的工作流程完成了支部换届。

  (2)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各个环节上严格要求,规范发展,把好“入口关”、“考察关”、“公示关”。二是健全完善了推优制、测评制、培养考察制、公示制、预审制、预备党员考察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三是坚持做到每年都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每年召开一次发展党员专题工作会议,坚持“个别吸收、慎重发展”原则,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前谋划,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前期准备,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组成员严格按照要求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以来,已按照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谨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各项规定,落实好“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制度。整改以来,召开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3次、支部书记上党课1次、主题党日3次。

  (3)组织生活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做到会前谈心谈话,征求意见,会上党组成员和党员按只谈问题、不谈成绩的原则,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整改以来,已按照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审计问题整改不实。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了财经纪律,同时,针对审计出的问题,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了认真核实,并与县财政和审计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

  2.主题教育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将乐县司法局干部管理规定》,按照《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对县(市、区)级部门派驻机构统筹管理的意见》,进一步理顺司法所人员与乡镇的关系,全面加强司法所和司法所人员的管理。

  3.日常监督整改不到位。

  (1)2015年违规报销酒水660元未进行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已责令相关人员进行清退,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未对基层司法所加油卡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问题。

  整改情况:对照2019年县纪委《关于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对古镛、水南、南口、黄潭、万安、大源6个配备执法执勤车的司法所进行公务加油卡进行全面清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已清退公务加油卡余额6085.44元,提醒谈话5人,通报处分1人。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混编混岗现象较为突出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由于工作需要,为保证社区矫正和信访工作正常开展,需继续调剂3名司法所编制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和县政府大楼信访室工作。

  下一步整改计划: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争取按“三定方案”配齐配强相关工作人员。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审计问题整改不实。

  未完成整改原因:存在经费困难。

  下一步整改计划:进一步加强同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相关资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下步整改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整改力度。紧紧围绕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坚决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全面完成巡察的后半篇文章。 

  2、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对正在整改的问题,重点进行跟踪督查,每周督办整改进度,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推进,成功落地。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重点实行“回头看”督查,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3、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改良,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县委巡察成果在司法行政系统长效化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司法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98-2266236

  通信地址:将乐县府前路1号 

  电子邮箱:jlsfbgs@sina.com    

  中共将乐县司法局党组

  2020年12月20日 

来源:将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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