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农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时间:2021-04-14 17:09

  编号:  将登告字(2021)第7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及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闽0428执恢230号、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闽0428执恢230号之二的文书,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将国用(2007)第0131号

陈学农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52号1单元801室

 

2

将房权证2007字第5594号

陈学农

房屋所有权

/

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52号1单元801室

 

3

将房2007共字第3724号

孙玲

房屋所有权

/

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52号1单元801室

 

 

 

  公告单位: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14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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