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榕华食品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5-31 16:25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编号:  将登告字(2021)第10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及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闽0428执358号、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闽0428执358号之二的文书,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将国用(2011)第0486号

福建榕华食品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将乐县古镛镇积善工业园区

 

2

将国用(2011)第0487号

福建榕华食品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将乐县古镛镇积善工业园区

 

3

将房权证2011字第0770号

福建榕华食品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

将乐县古镛镇积善工业园区

 

4

将房权证2011字第0771号

福建榕华食品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

将乐县古镛镇积善工业园区

 

5

将房权证2011字第0772号

福建榕华食品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

将乐县古镛镇积善工业园区

 

6

将房权证2013字第1401号

福建榕华食品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

将乐县古镛镇积善工业园区

 

 

 

  公告单位: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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