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德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时间:2021-08-24 17:09

  编号:将登告字(2021)第150号

  梁德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将乐县安仁乡半岭村曹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将集用(2001)第132685号)遗失,并于2021年8月24日向我中心申请遗失补证,经审核:梁倩(继承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予以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告,若对本公告的不动产证书补发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9月14日之前到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将乐县水南镇金森大厦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598-2267170)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并将准予补发,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24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