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存在违法超限超载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公示

日期:2022-10-25 16:17 来源:将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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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等十一个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明交公路〔2020〕14号)文件精神,强化货物装载源头管理的要求,现对我县的煤炭、矿山、砂场、水泥厂等货源单位进行了排查,现将存在违法超限超载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予以公开。

序号

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货物种类

年产量

是否向社会公布

1

福建金牛水泥有限公司

将乐县古镛镇石门岭

水泥

400万吨

  将乐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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