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存在违法超限超载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公示
日期:2022-10-25 16:17
来源:将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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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等十一个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明交公路〔2020〕14号)文件精神,强化货物装载源头管理的要求,现对我县的煤炭、矿山、砂场、水泥厂等货源单位进行了排查,现将存在违法超限超载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予以公开。
序号 |
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名称 |
详细地址 |
货物种类 |
年产量 |
是否向社会公布 |
1 |
福建金牛水泥有限公司 |
将乐县古镛镇石门岭 |
水泥 |
400万吨 |
是 |
将乐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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