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免费开放惠民政策,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切实做好免费开放工作,结合我馆实际,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免费开放服务对象: 社会全体公众,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须由成年人陪护或集体组织参与。
二、免费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15:00-18:00) ,晚上18:30-21:30,节假日根据群众实际需要可预约开放。
三、免费开放公共设施及场地: 群文小剧场、数字化活动室、多功能活动厅、非遗传承工作室、传承人之家、器乐室、文化志愿者活动室和摄影、书法、美术工作室等。
四、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 开展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展览、举办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
五、免费开放服务注意事项:
1.参与者随身携带的物品由本人自行保管,请勿携带饮料、食品宠物及其他不必要的物品进入展厅或相关的活动场所。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者需在监护人的陪护下,方可入馆参加活动。
2.活动场所内请有序排队入场,保持适当距离,严禁插队;严禁吸烟;严禁争吵谩骂、大声喧哗、追打跑闹、攀爬躺卧。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向我馆工作人员报告,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3.讲究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爱护展品和公共服务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如遇重大活动或重大接待工作,参加活动的群众应服从我馆安排,对我馆工作予以支持和理解。
六、免费开放服务联系电话: 0598-232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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