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县支公司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时间:2023-01-29 17:00

  编号:将登告字(2023)第26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县支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并于2023年1月29日向我中心申请遗失补证,经审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县支公司提交的申请资料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予以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告,若对本公告的不动产证书补发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2月17日之前到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将乐县水南镇金森大厦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598-2267170)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并将准予补发,原《不动产权证》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将国用(1998)第0230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县支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将乐县万安镇万安村

 

  特此声明。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29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附件下载
图片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