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三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等文件的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将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初步成果。为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拟定时间: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
拟定地点:将乐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金森大厦7楼)。
会议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听证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部门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公开征集50名听证代表,其中,政府部门代表40名,由听证组织机关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群众代表10名,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的,由听证机关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随机抽签确定。
三、听证会报名
1、报名条件。
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在将乐县内居住或工作;
(3)年满18周岁;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报名时间、方式及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3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形式进行报名。邮件请发送至1106397340@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将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会报名”字样。(联系股室:国土空间规划股,电话:0598-2267636)
(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有效的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将乐县自然资源局将于4月4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通过电话形式告知。
五、听证会须知
1、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听证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4、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听证制度执行。
本次听证会的相关事宜,可以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598-2267636。
特此通告。
附件1:《将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会报名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附件2:《将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会报名表(个人)
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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