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将乐县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任务是7.5万亩,其中人工集约栽培1万亩,退化林修复6.5万亩,根据《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做好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明林造[2022]9号)文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性质必须为国有单位或国有参股单位,将乐县金森公司和金山林场、金硕公司符合文件要求。因我县20万亩集体中幼林也亟需该项目资金来提升森林质量,金山林场与高唐镇镇林场、高唐镇常口村、高唐镇楼杉村有签定合作协议,按项目实施要求,2023年可将金山林场与高唐镇镇林场、高唐镇常口村、高唐镇楼杉村三个村集体林合作经营作为该项目经营试点,根据项目管理要求,由林业局统一组织规划设计和方案编制,所产生间接费用,由项目权属单位按面积比例共同分担(从各权属单位配套资金中支出),经征求意见,权属单位愿意承担。
权属单位建设面积。金森公司60829(人工集约栽培10000亩、退化林修复50829亩)、金硕公司退化林修复2944、金山林场退化林修复11227亩(其中金山林场与高唐镇镇林场合作经营4922亩、高唐镇常口村合作经营1116亩、高唐镇楼杉村合作经营3189亩),详见附表,公示期:2023年3月24日至3月31日,如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告知。
联系电话:0598—2322170;联系人:谢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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