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及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3-03-24 15:07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号)文件,对万安镇予以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现将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建设方案及资金使用表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天(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98-2322241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4日
来源: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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