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义辉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第153号

日期:2023-06-07 16:45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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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将登告字(2023)153号

  张义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将乐县安仁乡安仁村何坑《集体土地使用证》(将集建(1993)第131243号)遗失,并于2023年6月6日向我中心申请遗失补证,经审核:张义辉提交的申请资料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予以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告,若对本公告的不动产证书补发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6月28日之前到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将乐县水南镇金森大厦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598-2267170)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并将准予补发,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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