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方向和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业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6-09 10:08 来源:将乐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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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商务局、财政局 (不含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为落实中央及省级商务发展政策,推动我省商务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根据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现将 2023 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方向和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业方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内容

  1.支持各地组织开展“八闽美食嘉年华”。对各地开展“八闽美食嘉年华”相关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 50%予以补助 (详见附件1)。

  2.贯彻落实《促进闽菜繁荣三年行动方案》,支持各地积极创建“闽菜馆”(详见附件2)

  3.为增强消费引导,支持各地积极创建特色美食街(城)(详见附件3)。

  4.支持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支持家政企业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强人员技能培训。(详见附件 4)。

  5.支持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对经核准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执行额给予贴息支持,对服务贸易企业通过海外投资、项目合作方式开拓国际市场,以及服务外包企业建立国际(离岸) 接包中心和研发中心给予一定补助;对服务贸易企业获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以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申请专利、版权登记、境外商标注册、境外广告宣传等给予一定补助(详见附件 5)。

  二、资金申请

  (一)资金分配方式

  上述 1、2、3、4 项使用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 5 项使用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其中第 2、3、4 项支持内容采取项目法方式分配资金(以下简称项目法资金),第 1、5 项支持内容采取因素法方式分配资金(以下简称因素法资金)。

  (二)资金申请

  1.项目法资金的申报指南及表格可登录省商务厅门户网站查阅、下载 (http://swt.fujian.gov.cn)。

  2.项目法资金申报要求。原则上由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商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并在各项目申报指南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扶持条件的项目联合行文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按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对申报项目开展评审、查验、公示等工作后办理资金核定文件。各设区市商务部门在收到核定文件后,应尽快向财政部门提交拨付申请,避免重复审核、层层加码。

  3.因素法资金申报要求。由各设区市商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分配方案、申报指南和绩效目标,统筹好资金的支持内容,避免同一项目重复支持。在收到本通知后 30个工作日内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备案,由各设区市商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各自职责开展本辖区企业(单位) 项目申报、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并及时将资金使用情况(填报《商务发展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表》,详见附件 6)报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4.资金支持起点。支持企业(单位)的资金,原则上单家企业单位)不低于3000 元,低于 3000 元的不予补助。

  三、其他要求

  (一)加强资金政策宣传。各设区市商务部门、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本通知规定安排使用资金,认真组织好所属企业、单位资金申报及审核等工作,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及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

  (二)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各设区市商务部门、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按各自职责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等,并于 2024 年2月底前将2023 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含下级商务部门的结余情况)、绩效评价情况及绩效自评表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三)加强资金项目库建设。各设区市商务部门、财政部门要结合申报工作,因地制宜筛选本地区项目,建立本地区专项资金项目库,为今后项目申报、审核、资金安排、绩效评价夯实基础,推动解决“钱等项目”问题。

  (四)加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设区市商务部门、财政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行业领域管理相结合,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嵌入资金申报及使用,项目准入、核准、审核、备案、转报等各个环节(五)加强申报项目审核工作。各设区市商务部门要登录“信用中国(福建)”网站排查申报企业(单位)是否存在失信,并排查申报企业(单位)是否重复申报,加强申报项目实地查验工作。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特殊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1.2023 年八闽美食嘉年华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闽菜馆”创建项目申报指南

  3.2023 年创建美食街(城)项目指南

  4.2023 年家政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5.2023 年中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6.商务发展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表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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