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8日至10月28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将乐县残疾人联合会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31日,县委巡察三组向我会通报了巡察情况,并指出存在3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针对巡察组反馈的16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14个(其中持续推进11个),正在整改2个。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
县委巡察三组对将乐县残疾人联合会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实事求是,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会高度重视,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县残联十分珍惜巡察成果,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重大机遇。巡察反馈会后,县残联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共将乐县委巡察三组<关于巡察将乐县残疾人联合会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将委巡办〔2023〕24号),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全面动员和部署;召开巡察整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县委巡察三组反馈的意见,重点从反馈的“三个聚焦”等方面深入查找了突出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情况。
(二)强化组织领导,抓实责任分解。我会第一时间成立以党支部书记、理事长周润生同志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业务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会整改工作协调推进,整改过程督促指导及整改成效评价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照县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认真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4个问题(其中需持续推进整改11个),正在整改2个,建立制度7项,提醒谈话5人。
(三)强化成果转化,确保整改实效。针对此轮的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主动对标对表,压紧压实责任,跟踪督促相关整改责任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履职尽责,以钉钉子精神开展“地毯式”整改。始终坚持把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机结合,对已完成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尚未完成整改的部分,分析研判问题症结,加强部署,切实抓紧抓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将乐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直面问题清单,逐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如,2019年以来,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未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的决策部署。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学习研讨。2023年4月17日理事会组织学习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文件精神,每位班子成员都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作了研讨发言;4月23日理事会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二是执行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文件精神等列为常态化学习内容,在县残联理事会、党支部会议、全体干部会议等作为会议第一内容组织专题学习,并长期坚持、认真落实。2023年理事会召开14次,学习15项内容;党员大会召开10次,学习15项内容。三是贯彻落实决策部署。5月19日理事会根据三明市政府残工委办印发的《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及《三明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文件精神,对将乐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做了部署,要求各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2023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织密织牢残疾人社会保障网。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提升残疾预防、精准康复和残疾人证管理服务水平,做好重度残疾人无障碍改造。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项目资金监管,重视康复托养机构安全,筑牢安全发展底线。
2.落实上级关于残疾人事业的决策部署不到位。
一是破解难题办法不多。如,2021年12月,落实市委推广大田福乐盲按中心模式工作要求,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再次摸底调查盲人按摩师情况,了解盲按行情,已按照大田福乐盲按中心模式给将乐县老丁盲人推拿店和将乐县祥子推拿店规范化配置设施。将乐县老丁盲人推拿店,店门头面积5.76平方,配备2名盲人按摩师,4套服装,4张按摩床,8套床上用品,场所面积62平方,店内制度牌9个、员工简介牌1个、门厅形象墙1个、双面灯箱1个;将乐县祥子推拿店,店门头面积7.2平方,配备2名盲人按摩师,4套服装,4张按摩床,8套床上用品,场所面积48平方,店内制度牌9个、员工简介牌1个、门厅形象墙1个、双面灯箱1个。
二是残疾人托养机构(福乐家园)管理运营模式自相矛盾。如,残疾人机构托养服务补助项目采购招标流于形式,未按中标价格签订合同,实际支出又采取报账制,导致2020年9月至2022年8月实际服务费用33.42万元,超出中标价格3.42万元,且报账制物资采购明显不合理,2022年1至8月购买白砂糖317斤、味精140斤。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认真审核把关近期福乐家园报销的服务费用,避免再次发生物资采购不合理现象。二是2023年6月8日理事会通过重新建立《福乐家园机构托养规范管理制度》,以残疾学员实际考勤核定报销托养服务费用,从6月份开始执行。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不定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2023年6月,福乐家园考勤检查2次,6月14日发现记录考勤的人体测温仪损坏,告知管理人员及时维修设备,确保考勤制度正常执行。安全隐患检查1次,对福乐家园的消防器械,水,火、电、燃气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消杀检查2次,对学员宿舍、教室、食堂、厨房、厕所等地卫生进行检查,让残疾学员生活学习环境更加清洁、健康。设备设施维护检查2次,对所有的设备设施维护检查,提高机器设备的使用寿命。
三是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缺位。如,领导分工文件未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分工范畴,未常态化开展涉残服务机构的安全检查。又如,福乐家园监控设备覆盖面不全,仅对进出口进行监控管理,不符合福建省《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闽残联教就〔2022〕54号)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2日召开理事会强化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的责任意识,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分管领导。二是已制定安全检查方案,常态化开展涉残服务机构安全检查,建立台账并做好档案材料归档。三是福乐家园已于2022年12月新增6个监控,提高监控设备覆盖面。
3.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有偏差。
一是主动服务残疾人意识不强。如,落实便民服务“最多跑一趟”有差距,县残联服务大厅,未放置、张贴有关惠残助残政策的服务指南、办事流程等资料。又如,2021年4月,水南镇金华社区居民到县残联办证大厅咨询瘫痪父亲残疾证换证事宜,工作人员未耐心解答,直至当事人通过12345平台投诉后才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县残联服务大厅已放置张贴惠残助残政策的服务指南、办事流程等资料,在县总院相关评定科室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残疾人可以直接到医院评定完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再到县残联办理三代残疾证,坚决落实便民服务“最多跑一趟”。二是提高服务意识。已对相关办证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在2023年5月10日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会上强调所有工作人员要端正工作态度,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心,对待群众来电来访耐心解答,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惠残助残政策宣传不多。如,2019年以来,“将乐残联”微信公众号宣传残疾人政策有关内容仅4次,残疾人对助残惠残相关政策知晓率低。
整改情况:“将乐残联”微信公众号自2023年4月份以来共发表18篇微信稿宣传残疾人政策、残疾人事业、残疾人风采、残疾人活动等,同时被市残联宣传网站采稿12篇,“微将乐”微信公众号宣传稿3篇,提高残疾人对助残惠残政策知晓率,推动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发展。
三是保障残疾人康复服务监管不力。如,普遍存在康复服务手册和康复服务档案中服务项目内容、服务人员签名字迹不同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排查康复服务手册和档案,2021年承接机构派出服务人员6名,通过电话回访,并请各位服务人员亲笔签名发微信核对签名字迹、按手印,存入服务手册,关于服务内容不符问题,服务人员是针对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有针对性的动态调整服务。二是2022年度已由第三方机构承运模式调整为将乐县总医院承接精准康复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分为两种,一种是残疾人基础服务包:根据残疾人对应身份人群,知情自愿的基础上,签约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2022年我县共有3586名残疾人签订了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另一种是残疾人个性化精准康复服务包:由县总医院筛查评估,县残联确定符合条件残疾人,再由家庭医生精准康复签约服务团队对残疾人进一步筛查评估,确定精准康复计划,2022年我县共有75名残疾人得到“个性化”精准康复服务。项目结束后,建立精准康复服务档案,让康复服务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残疾人康复效率。
4.推动残工委发挥作用不够有力。履行残工委办公室职能不够到位,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不够。如,机构改革后未及时调整我县残工委成员单位,也未召开残工委成员单位全体会议。
整改情况:一是县政府已在《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及调整县水产养殖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的通知》(将政办〔2023〕13号)文件对机构改革后的残工委成员单位进行调整。二是积极联系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协作。2023年春节期间,县残联联合人社局等部门举办春节招聘会,进一步推进未就业残疾人多渠道就地就近就业。2023年4月县残联、司法局和光明镇联合开展“办实事、献爱心、送温暖”全国助残日活动,为残疾人送去法律援助,进一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2022年9月县残联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开展“体验无障碍环境、共享美好将乐县”活动,邀请残疾人协会、残障人士代表对沿河两岸景观公园项目竣工前体验无障碍改造设施,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2022年县残联主动联系税务局沟通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问题,共同探讨残保金征管工作重点、难点,税务局加大对残保金的宣传和征收力度,2022年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83.46万。
5.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一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报告中未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二是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到位。如,针对党史学习教育4本指定用书,仅对其中两本开展了集中学习。又如,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个别党员发言材料照搬照抄网络,材料中出现“审计工作”字眼。
整改情况:一是对标对表。结合巡察组反馈意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二是加强学习。通过支部党员大会形式集中进行党史学习教育另两本指定书目的学习,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坚定党员理想信念。三是提高认识。对相关党员进行提醒谈话,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要求所有党员举一反三,强化责任意识,注重以作风的转变带动文风的改进,严禁出现材料敷衍了事、照搬照抄等问题。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意识形态工作流于形式,部分材料高度雷同。如,2019至2022年支部书记意识形态履职报告、县残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说明、意识形态工作总结等材料完全相同。二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健全。没有结合残联工作实际制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三是网络阵地管理不到位。所管辖的微信公众号“将乐残联”虽有制定“三审”制度,但在日常工作中没有严格落实该制度,未建立审核机制台账。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4日党员大会、5月10日理事会上深入学习贯彻《将乐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精神,紧紧围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计划和党建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和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二是针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支部书记意识形态履职报告、县残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说明、意识形态工作总结等材料完全相同”问题,要求举一反三,即知即改,认真结合残联实际撰写材料,防止出现类似错误。三是在2023年6月8日重新按照残联工作实际制定《将乐县残疾人联合会网络舆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四是严格落实网络阵地管理“三审”制度,2023年1月-6月20日将乐县残联微信公众号经初审人、复审人、终审人审核确认后发布24篇。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四风”问题整治不彻底,依然存在形式主义方面问题。
一是文风不实,文字材料存在照搬照抄现象。如,2019年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与上一年度雷同;个别班子成员2021年度与上一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部分完全一致。
整改情况:已在2023年4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依次作对照检查,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党性锻炼,加强理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自觉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文字综合能力,即知即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二是文风不严,文件审核及签发工作不够严肃。如,2021年11月,市残联赴将乐县工作调研汇报材料中辅助器具租借数量、回收数量、服务对象人数前后不一致。又如,将残联〔2019〕30号文件未经主要领导签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强化责任感,增强工作实效,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统一。2023年6名残联工作人员参加省市业务培训会3场。二是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按照文件审核及签发制度执行,由经办人拟稿,业务分管领导初审,办公室复审,办公室分管领导再审,最后经主要领导签发,2023年1月-6月20日共签发17份文件。
2.专项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
一是0至17岁儿童康复训练资金审核把关不严,档案资料不全。如,在外接受儿童康复训练的资金审批表无审批人签字、单位盖章,且存在审批资料协议书、承诺书等时间未填写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有效机制。2023年6月2日制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政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6月8日理事会通过《残疾儿童省外康复机构服务管理制度》。二是全面排查整改。严格按照儿童康复训练审批流程,开展“回头看”工作,对近年来在外接受儿童康复训练资料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6张审批表无审批人签字,6张审批表未盖章,5份审批资料协议书时间未填,4份承诺书时间未填,均已整改。三是做好档案归档。按照《福建省儿童康复救助办法》文件要求,按时序整理儿童康复训练材料,查缺补漏,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与整理。2019年71份档案,2020年85份档案,2021年86份档案,2022年104份档案,已全部归档。
二是残疾人小额贷款贴息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受益面窄。2019至2022年,发放残疾人小额贷款贴息2.85万元,其中谢某等5人多申报领取小额贷款贴息1.07万元,不符合2014年出台的《三明市残疾人小额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中“个人小额贷款每户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贴息期限为一年”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回头看”工作。2019-2022年,残疾人小额贷款贴息项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由残疾人提出申请,经乡(镇)残联核实盖章后报县残联审批,县残联审核后按按上年度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为贴息标准,由市、县两级残联各50%给予全额贴息,同时将相关材料报市残联教育就业科备案。2023年6月县残联组织自查自纠工作,经自查梳理,2019年发放小额贴息3人,共6525元;2020年发放小额贴息2人,共4350元;2021年发放小额贴息5人,共8082元;2022年发放小额贴息4人,共7975元。二是严格执行新规定。2023年度残疾人小额贷款贴息,严格按照新出台的《三明市残疾人小额贷款贴息管理办法》(明残联〔2022〕10号)文件规定,认真做好申请条件和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的审核工作,做好项目档案管理,一户一档,项目落实后对受助对象100%电话或实地回访,2023年度残疾人小额贷款贴息发放5人,共8192.50元,已在3月份完成,并整理归档。
3.财务手续不齐全,差旅费报销不够规范。如,2019年2月19号凭证,春节慰问退休老干部和挂钩村残疾人购买食用油34桶1972元,2020年6月15号凭证,疫情期间慰问贫困残疾人购买食用油10桶600元,均未附慰问对象名单。又如,2020年7月22号凭证和11月18号凭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支付将乐县万家保洁公司搬运费两单共6100元,均未签订协议。再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2020年8月10号凭证核销3人差旅费540元,出差审批单仅有1人,报销人数与出差审批单不符;核销主题党日活动伙食补贴费用100元,其中1人为非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缺失慰问名单、协议等材料已补齐,并存档。二是重新核实2020年8月10日凭证,完善出差审批单上出差人员信息。核销主题党日活动伙食补贴费用100元,其中1人非党员为县残联司机,符合差旅费中出差下乡补贴条件。三是严格审批报销材料。重新修订《将乐县残疾人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2023年对公务外出、伙食补贴等严格按照差旅费文件要求规范管理,实事求是填报出差人数、具体人员名单,杜绝不规范行为发生。
4.工会经费使用不合规。一是在工会账列支非工会活动经费。如,2019年3月4号凭证列支600元三八妇女节活动费用。二是在工会账列支非工会成员费用。如,2019年5月1号凭证为3名非工会成员缴纳职工医疗互助会员费。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5月16日组织工会委员学习将乐县总工会关于转发《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懂、弄通、吃透文件内容。二是重新核查2019年缴纳职工医疗互助费用,在2019年10月缴纳。经核查廖某为工会会员,会费在2019年7月工资中扣缴,另两名谢某、白某为非会员,缴纳的职工医疗互助费用260元已退回残联工会账户。2022年度缴纳职工医疗互助会员费全部为工会会员。三是调整凭证分录,将三八妇女节活动费用600元从行政运行经费中列支。
5.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未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登记管理制度。以固定资产明细表代替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规格型号、使用科室、使用人等信息不全。二是部分设备采购未列入固定资产核算。如,2020年11月采购第三代智能化制证设备14.2万元,2022年3月购高拍仪1台990元,2022年7月万家保洁公司在残联福乐家园费用清单中列支沙发2700元、电视980元等,均未列入固定资产核算,直接在业务活动费中列支。三是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如,2020年7月、2022年1月报废固定资产261件,涉及金额46.29万元,未按固定资产报废流程研究并分类处置。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将乐县残联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规定(修订)暂行规定》文件要求执行,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登记管理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已于2022年12月委托第三方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第三代智能化制证设备、高拍仪、沙发、电视等资产已重新制作卡片列入固定资产核算,涉及金额6.253万元。
6.工程及采购项目管理不规范。
一是项目材料归档不够齐全。如,福乐家园零星修缮工程、福乐家园装修改造项目存在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竣工图纸以及工程结算审核合同等材料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档案管理,列出归档材料一览表,针对缺漏资料归档不够齐全的问题,对照一览表逐一销号,已将福乐家园零星修缮工程、福乐家园装修改造项目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竣工图纸以及工程结算审核合同所有相关内页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项目档案。二是2023年6月8日建立《将乐县残疾人联合会档案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二是合同签订不规范。福乐家园装修改造项目工程预算编制合同无签订时间,2020至2021年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招标委托代理协议无法人代表签章确认。
整改情况:一是福乐家园装修改造项目工程预算编制合同签订时间已补签,2020至2021年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招标委托代理协议法人代表签章确认协议已补签法人代表签章,并已整理装档。二是举一反三,即知即改,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防止再次出现不规范现象。
三是项目验收不合规。如,福乐家园装修改造项目无竣工验收报告。又如,2021年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约定服务标准为见面率不低于80%,实际见面率为75%,实际见面率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存在降低标准进行验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福乐家园装修改造项目无竣工验收报告的问题,现已将竣工验收报告整理归档,并将所有相关内页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项目档案。二是对2021年精准康复服务残疾人筛查服务见面率不足部分,经核查档案资料,实际见面率达到91.3%。由于相关工作人员态度不认真,责任心不强,在验收单上出现数字逻辑错误,已对相关工作人员作出提醒谈话。三是以巡察整改为契机,2023年4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与5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会要求所有党员干部职工举一反三,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改善思想作风和工作态度,避免出现类似错误。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
一是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如,2022年2月推荐事业干部优秀人选理事长未执行末位表态制。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意识。2023年4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提高班子成员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在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二是执行制度。2023年4月-6月会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二是部分“三重一大”研究事项不够具体,关键要素未进行研究。如,2020、2021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未研究预算金额、第三方机构等具体事项。又如,福乐家园装修改造项目、福乐家园零星修缮工程未研究工程预算、具体实施办法等事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补充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制度》等“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该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并严格按制度执行。二是加强风险防控意识。在2023年5月10日和5月19日理事会上分别深入研究2023年扶持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将乐县残疾人居家托养项目实施方案制定,从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指标分配、材料审核等多方面研究讨论,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三是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如,2019年、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后,党支部未另行召开支委会研究本年度优秀党员人员名单。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残联党支部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进行评议,2月23日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评议党员等次,结合党员参加学习教育以及日常现实表现等综合情况,确定5名党员为优秀等次,10名党员为合格等次。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一是组织生活会走过场。如,2019至2020年,支部问题清单、支部书记问题清单、部分支委问题清单存在照搬照抄现象;2021年组织生活会宣传委员、组织委员未进行对照检查。又如,2019年、2021年支部组织生活会均未广泛征求意见。再如,2021年仅有4名党员对支部书记提出批评意见,其他党员未按要求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召开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把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组织生活会规定流程精心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文件精神,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二是认真查摆问题。按照组织生活会规范程序依序进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聚焦组织生活会主题和要求,紧密联系实际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事实就是,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思想交流、明确目标、促进工作的效果。2023年2月22日,县残联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并经支委会确定5名党员为优秀等次,10名党员为合格等次。
二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如,2021年、2022年均存在支委会召开频次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履行党建职责。把“三会一课”纳入党建工作重要日程,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从严从实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落实。截至目前,召开8次支部委员会,10次支部党员大会。二是规范做好记录。指定专人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保管。三是丰富形式载体。着力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与主题党日活动相结合、与推进业务工作相结合,推进“三会一课”制度规范落实。
3.党建工作规范性不够。
一是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如,2021年1月支部换届及2019年支委增补工作中均未按要求召开支部会议研究换届(支委增补)工作、酝酿候选人名单等事宜;2021年1月换届后未按要求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支部书记、确定支委分工。又如,2019年4月支委增补党员大会出席率未达到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支部应到会党员14人,实际到会党员仅10人),且无选举当天的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学懂弄通支委增补流程,通过党员大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积极对接上级党组织,严格按照《条例》组织程序和选举流程进行增补支委选举环节,做到依法依规、有效选举。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2023年4月28日召开党员大会增补支部委员,同时做好会议记录文件归档等工作。
二是发展党员工作不够严谨。如,2020年12月24日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参会支委4人,收到票数5张,赞成票5张,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支委会深入学习发展党员相关文件,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支部实际,认真梳理发展流程。学习《三明市发展党员全流程工作手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2次,进一步提升规范发展党员的标准意识、程序意识和纪律意识。二是紧盯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坚持“一人一档”原则,发展党员材料由专人负责管理。结合《细则》《发展党员全流程工作手册》要求,以递交入党申请书日期为时间起点,把牢发展党员材料的审核关,做到材料完备、要素齐全。2023年吸收入党积极分子1名。
4.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
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仍不够到位。如,2019年、2020年支部班子和个人均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组织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的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2023年4月24日党员大会、5月10日理事会上深入学习贯彻《将乐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的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夯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明确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强化班子内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明确分管领导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良好态势。
二是往来款清理不到位。如,退休干部李某欠款4935.07元未及时追缴(已整改),个别在职人员应收应付款合计2.5万元未及时调整。又如,残疾人吴某扶贫贷款仍有2.2万元未追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还款方案。退休干部李某欠款4935.07元,已于巡察期间,即知即改,在2022年10月27日已全部追缴到位。残疾人吴某扶贫贷款2.2万元,根据吴某实际情况,多次协商探讨还款方案,3月24日理事会研究决定吴某从2023年3月17日起,每月20日前还款1000元,于2024年12月归还本金2.2万元,如还款期内连续两月未按时还款,县残联随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截止2023年6月15日,吴某已还款3000元。二是清理往来账款。已于2022年12月委托第三方对福建省将乐县残疾人联合会、将乐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往来款进行清查,目前正在进行中。
三是组织培训会议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如,2020年8月召开的全县残疾人联络员业务工作培训会在会议费支出、会期等方面管理不规范。会期为1.5天,不符合将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将乐县直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将财〔2015〕107号)文件“三四类会议会期原则上不超过1天”的规定,且未向财政等部门报备;培训费支出6.92万元,超出综合定额标准1.65万元,其中参会人员城乡交通费支出2291元不符合将财〔2015〕107号文件规定的交通费开支范围。
整改情况:在2023年5月10日理事会上学习将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将乐县直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将财〔2015〕107号)文件精神,按照会议类别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将会议费预算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按实核销,财务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并严格按照相关资金财务科目入账。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未完成整改原因:已于2022年12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因部分固定资产年限久远,数量较多,且登记信息不完整,难以核对,目前正在清查中。
下一步整改情况:继续配合第三方机构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2.往来款清理不到位。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已于2022年12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资产进行清查,因年限久远,财务原始凭证不齐全,摘要记录不清晰,难以立刻核对,目前正在清查中。二是吴某扶贫贷款2.2万元协商还款期限到2024年12月。
下一步整改情况:一是继续配合第三方机构对往来款进行全面清查。二是继续催缴吴某归还扶贫贷款。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四、巩固巡察成果运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县残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县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有些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还需长抓不懈、持续推进,加大整改力度,切实巩固和运用好县委巡察成果,真正做到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要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要坚持举一反三,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创新思路举措,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注重整改成果运用,构建长效机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机结合,紧扣“全面对照、全线整改、全域治理”,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范,形成管长远、有实效的工作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制度,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部位,推进制度创新,堵塞制度漏洞,尽快完善有效机制。
(三)强化政治当担,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残疾人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实施“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落实落细各项扶残助残政策,大力推动残疾人康复服务、托养服务、就业帮扶等,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同时不断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8-2337846
通信地址: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319号
邮政编码:35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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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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