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崇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将登告字(2023)270号)
时间:2023-09-08 16:57

  编号:将登告字(2023)270号

  朱崇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将乐县安仁乡安仁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将集用(2001)第132658号)遗失,并于2023年9月8日向我中心申请遗失补证,经审核:骆冬梅(继承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予以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告,若对本公告的不动产证书补发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0月7日之前到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将乐县水南镇金森大厦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598-2267170)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并将准予补发,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8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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