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财政局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时间:2023-09-27 11:16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财监〔2023〕7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重点和范围等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将乐县自然资源局、将乐县万全乡政府、将乐县实验幼儿园等3家行政事业单位列为我县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对象。

  二、检查重点和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是否骗取财政资金或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等问题依法实施检查。

  主要检查被检查单位2022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23年。

  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并结合检查开展专题调研,深入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切实提高政府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

  (二)根据省委巡视六组反馈问题清单及县委落实《(省委巡视六组关于巡视将乐县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有关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检查。

  (三)检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开支等情况。

  公示期自2023年9月27日至10月13日。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将乐县财政局反映。

  联系单位:将乐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水南三华南路49号

  联 系 人:杨振平

  联系电话:0598-2260895                 

  将乐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7日

来源:将乐县财政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