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第686号令)、《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第15号令)、《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将乐县佛教协会、将乐县道教协会申请,征求南口镇、大源乡、万全乡意见,县委统战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对以下县内三处合法登记宗教活动场所因长期未开展宗教活动且长期未有教职人员常住,作出场所注销调整:
1.将乐南口将军庙,地址:将乐县南口乡南口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1350428MCU458394M,注销理由:长期未有教职人员常住,因历史原因实际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却被登记为道教宗教活动场所。
2.将乐大源崇圣宫,地址:将乐县大源乡山坊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1350428MCU458108D,注销理由:已于2010年6月18日因山体滑坡而灭失。
3.将乐狮岭庵,地址:将乐县万全乡上华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1350428MCU145881J,注销理由:长期未有教职人员常住,长期未开展宗教活动,地处偏远山区。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24日
将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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