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5月4日至5月26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共青团将乐县委员会开展了巡察。2023年8月11日,县委巡察三组向我委通报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团县委主要领导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动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细化梳理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1个问题,逐项分解为30个具体问题表现,制定整改措施46条。
(二)加强统筹调度,有序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实行巡察整改月调度机制,坚持每月进行一次统筹调度和推进、更新一次整改台账,先后组织召开3次巡察整改专题调度会,实时跟进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巡察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突出建章立制,切实保障巡察整改常态长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着力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存在的漏洞和短板,针对“三重一大”、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建立健全9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工作开展,真正运用好、坚持好、深化好巡察整改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逐项落实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论述不到位。
(1)针对发挥党员后备军作用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落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做到季度学习研讨不少于3次。今年7月以来,“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4次。二是推进工作落实。推动建立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带团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以县委办名义印发《关于建立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带团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将委办发明电〔2023〕36号)。将“党建带团建”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党建考评及县委巡察清单内容,8月围绕“党建带团建”内容对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常规巡察工作人员开展培训1次。三是推动从团推优。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县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通知》和《将乐县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精神,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对接,推进“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应从团员中发展”工作要求落实,指导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2)针对落实共青团联系青年的职能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联系指导。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与基层团组织的联系,指导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开展团建工作,目前已走访联系基层团组织13个。二是抓好重点调研。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调查研究,积极发动青年参与“模拟政协”活动,形成关于重点青少年群体政协提案6篇。持续深化“孤雁归队”专项行动,采取“1+N”帮扶模式,加强对九年义务教育期间潜在辍学青少年学生群体的教育引导,已帮助10名学生回归正常学习。扎实落实“青春护雏”行动,依托“交通助学”“希望工程”等项目加强对困境青少年关爱帮扶,截至目前共争取帮扶资金8.58万元,帮扶困境青少年49名。
2.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力
(3)针对督促指导基层团委工作有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摸清情况,指导推进工作。全面摸排乡镇团委、机关团(工)委及学校团委上一轮换届选举时间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按照时间节点指导各基层团(工)委规范开展换届工作,并严格落实换届结果和团委书记调整批复,巡察以来共批复调整8名基层团委书记。同时根据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召开共青团第二十届全委会第四次会议,卸免、替补、递补团委委员,选举产生团县委常务委员会委员6名、副书记2名、书记1名。
(4)针对团结引领青年助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贡献不显著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联系协作。开展2023年“扬帆计划”大学生实习活动,向县信访局、县文化馆、将乐税务局和将乐供电公司等多家用人单位征集岗位770个,吸引291名大学生参与实习实践;面向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开展大学生就业见习活动,提供见习岗位49个,召开就业见习人员面试座谈会1场;协同县总工会举办“工会送岗·乐业将乐”专场招聘会,以现场招聘、网络直播带岗等形式,吸引17家企业参与,提供就业岗位155个,达成就业意向82人次。二是做好推广宣传。依托“将乐团县委”微信公众号,设立“团团帮你找工作”专题,转载、发布各类招考、招聘、就业政策指引信息10期,拓宽青年就业创业信息来源渠道。三是抓好典型培育。开展创业青年、新农人、青年致富带头人摸排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联合县人社局等部门开展2023年县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培育活动,确定玉华洞旅游二销项目等12个项目为2023年县级优秀创业创新资助项目;积极挖掘我县各行业优秀青年,推荐参加省、市先进青年荣誉评选,并通过“将乐团县委”微信公众号开设“五四青年说”栏目,专题宣传青年优秀典型事迹,今年共推荐12名青年获评市级荣誉,累计发布5期优秀青年事迹报道。
(5)针对工作制度设定有误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制度。已修订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并严格按照新修订制度开展党建工作,今年来专题部署党建工作2次。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6)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问题整改。已对2020至2022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各类报告开展“回头看”,对15篇未把意识形态列入的材料进行修改,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报告、年度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材料中,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细落实。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未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抓基层党建工作等各类述职报告重要内容”问题进行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7)针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责任意识。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内容,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以干部职工会议、党员大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意识形态领域文件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今年来已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有关文件精神学习4次。二是强化思想引领。广泛组织动员全县广大青年参与“‘十四五’与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目前共组织网上主题团课学习21期,线上参学人数3.8万余人次;同时推动“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融合,依托主题团(队)课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学习党的二十大永远跟党走争做好队员”、“反有组织犯罪”等主题开展线下学习5次覆盖1万余人次,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政治引领。
(8)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疏漏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阵地管理。修订完善《共青团将乐县委员会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建立《网络阵地日常巡查制度》,对本单位网络阵地管理工作开展自查,形成《关于规范网络阵地的自查报告》,发现并整改问题3个。严格落实团属新媒体平台“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发布信息的审核,巡察以来,转载、发布95期微信推文均有落实“三审三校”制度。
4.统战工作落地落实有短板
(9)针对统战工作精神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统战工作相关理论的学习力度,利用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对《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进行学习,及时跟进学习统战工作有关精神,目前已开展学习2次。结合“福籽同心爱中华·第十六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广泛组织各级团委、少先队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团(队)课,引导青少年自觉增强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二是加强沟通协作。积极与县委统战部对接,摸排建立统战对象、党外青年代表联系台账。找好支持促进统战对象、党外青年代表在共青团工作中发挥作用的结合点,积极吸纳参与重点工作,推荐参加省市县“五四青年奖章”“两红两优”“红领巾星章”等荣誉评选,今年来推荐1名台青和1名无党派人士获评市级“五四青年奖章”荣誉。
(10)针对团属青年社会组织缺少联系服务和政治引领问题
整改情况:推进监督指导。6月26日召开团属青年社会组织座谈会,了解各团属青年社会组织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奋进新征程·号声更嘹亮”2023年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以节日慰问、爱心理发、环境清理、隐患排查、知识宣讲等方式,发放宣传手册1200余份,累计服务群众350余人次;积极打造“团团约吧”青年交友品牌,指导县春风社工服务中心承办“青春有约· 与你同行”青年交友活动2期102人次;结合节庆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发动团属青年社会组织深入乡镇、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重阳节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四风”整治不彻底,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11)针对行政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提升工作水平。9月25日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围绕会议记录撰写、公务接待、公文收发等内容开展办公室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同时要求人员变动调整时,做好工作交接,并严格按照会议实际情况,严肃、认真地做好会议记录。
(12)针对个别制度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制度建设。对现行管理制度重新进行梳理、检查,并建立问题清单,废止不符合工作实际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点工作制度》《团县委控烟考评奖惩制度》等2项制度,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5项制度,确保制度制定科学合理,工作运行规范有序。
(13)针对公文发布审核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严肃发文管理。修订完善《办公室工作制度》,对“发文制度”进行细化,明确发文标准、审核程序等要求,强化对发文文稿的审核校对,及时跟进制作“公文签发单”及“发文登记簿”,严格发文文号管理,杜绝不规范的现象发生。今年来,共签发文件41份,未出现空号、重号、发文时间错误等情况。
6.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14)针对签到、请销假制度执行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日常管理。对《干部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按月对干部日常考勤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并做好相关考勤记录的收集归档。巡察以来,干部职工均有做到在岗办公有签到,因私外出请假有备案,共备案7人次。
(15)针对材料交接归档不及时、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档案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加强工作交接,规范档案接收程序,明确每年对上一年度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归档至档案馆管理。同时全面整理单位现有档案,已委托福建文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2018至2022年度档案规范化整理、电子化工作。
(16)针对部分工作落实浮于表面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困境青少年保障帮扶。持续通过希望工程、爱助事实孤儿、交通助学等项目深化困境青少年关爱帮扶,联合青年文明号企业开展“暖冬关爱·青春同行”慰问行动1场,慰问5名困境青少年;联合三明市青少年助学促进会开展捐资助学活动,资助困境青少年15名,发放助学金1.26万元;协同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爱心人士走访慰问困境青少年1人;截至目前,累计争取帮扶资金8.58万元,帮扶困境青少年49名。
7.财务资金管理混乱
(17)针对财务人员对财务政策了解不深,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利用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将乐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将财〔2019〕113号)等文件2次,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报销相关程序进行规范,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规定。二是抓好立行立改。对2023年财务报销中超标准核销、附件不全或有误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问题清单,发现问题2个,已全部整改。三是开展谈话提醒。9月28日,由主要领导对2名财务工作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18)针对未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对公转账问题
整改情况:明确执行标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要求,把“结算起点超过1000元以上的,需要进行对公转账”写入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规定抓好落实。
(19)针对以现金方式支付专项资金,存在风险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将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列入《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程序和方式,严格按照资金用途进行专款专用。今年以来,共发放专项补助金27笔3.66万元,均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20)针对接待不够规范,有时出现无公函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制度学习。9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将乐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将委办〔2017〕80号)文件精神,向干部职工重申公务接待标准、报销程序,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报账入账。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围绕重要节点、重大节日,结合“一季一警示”和常态化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违规吃喝案例的警示教育,组织开展警示教育2次,通报违规吃喝有关案例11起。
(2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未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固定资产处置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资产管理。已对“未附报废资产处置报批手续,且未核减相应固定资产”及“未将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问题进行整改,对未履行处置报批手续的进行完善,对会计科目未列为固定资产的进行账目调整。同时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管理、处置等程序进行明确,并明确专人进行固定资产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
(22)针对会议议事决策不规范,未严肃执行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表态发言、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议事决策。修订完善《共青团将乐县委员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明确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议事内容。今年以来,研究干部分工调整、各类表彰人员推荐、年度考核等“三重一大”事项均有落实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二是提升业务能力。9月25日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围绕会议记录撰写、公务接待、公文收发等内容开展业务培训,要求干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最终决策的方式、详细会议内容如实记录在案,切实规范会议记录。
9.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扎实
(23)针对党务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压实党建责任。10月30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明市发展党员实用手册》等制度,要求党建工作人员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4)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组织生活。已对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未建立整改清单、未制定整改措施”等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相关材料,建立党员问题清单5份,并提出整改措施。二是规范主题党日。结合“五四”、“七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以集中学习、党课轮训、实践参观等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努力提升党日活动质量。
(25)针对“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严谨、逻辑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办公室负责人专门负责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由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每季度开展工作检查,确保记录及时、规范、准确、完整。
1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
(26)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
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廉政风险排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制定《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按年度根据岗位职责梳理建立各内设机构、岗位和下属事业单位及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点清单,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堵塞风险漏洞。二是抓好常态警示教育。通过行政会议、党员大会、实践教育等形式常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今年来已开展集中警示教育15次,通报案例50起,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品杨时精神·正廉洁之风”主题党日活动1次,签订党员干部廉洁承诺书14份。
(27)针对廉政提醒谈话未常态化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扎实开展提醒谈话。结合干部职工职责工作和岗位廉政风险点开展常态化提醒谈话,结合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抓好集体廉政提醒,确保及时了解干部思想、作风和纪律状况,做到抓早抓小。今年来,共开展常态化提醒谈话6人次,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3次。
11.整改工作未形成“闭环”管理
(28)针对部分整改措施无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滞后整改。对2个上轮巡察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要求进行明确,将“定期举办培训班”要求明确为“每年至少举办1次培训班”,将“深化星级团支部创建”对象明确为各基层团支部,并建立工作台账,确保问题及时整改销号。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利用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议学习巡视巡察有关精神及规定4次,实行巡察整改月调度机制,召开3次月调度会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针对发挥党员后备军作用不明显问题
具体问题:发展28岁以下党员未从团员中推优入党。
未完成整改原因:部分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未建立团组织,28岁以下青年团员组织关系无法转入其所在单位,开展党员从团推优入党缺乏组织支撑。
下一步整改措施:结合各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情况,指导符合建团条件的单位有序开展团组织建立工作,为党员从团推优入党奠定组织基础。
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
四、巩固深化成果,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虽然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组织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委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持续推进部分深层次问题的解决,持之以恒巩固深化整改成效。一是思想认识上再深化。坚持把深化思想认识作为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的重要前提,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开展面向团员和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以扎扎实实的学习成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质效提升。二是持续整改上再落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严防“过关”思想和松劲情绪,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查缺补漏,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明确整改进程,加强跟踪问效;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三是成果深化上再巩固。自觉把整改成果运用与解决共青团工作难点、补齐工作短板紧密结合起来,以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工作出发点,以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为抓手,强化党建引领,扎实推进团建重点工作,引导广大团员和青年积极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对口合作等中心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青春力量,真正使巡察整改成为推动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有力抓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8-8775198
通信地址:将乐县古镛镇府前东路8号
邮政编码:353300
电子邮箱:txw05hj@163.com
共青团将乐县委员会
202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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