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杉木生态公益林培育提升技术推广示范》工程建设实施由将乐县金山国林场有限公司负责

日期:2024-01-24 14:58 来源:将乐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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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闽财资环指(2023)21文件精神和闽(2023)TG09号合同规定,经局党组研究拟定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将乐县杉木生态公益林培育提升技术推广示范》工程总价80万元,工程建设(劳务承包、生产物质采买)由将乐县金山国林场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公示无异议后由科技推广中心与将乐县金山林场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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