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吊销货车闽GB5316车辆营运证的公示

日期:2024-03-08 08:48 来源:将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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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将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闽明将交执〔2024〕罚字第39号)处理决定,现将闽GB5316重型自卸货车车辆营运证予以吊销,道路运输证号:闽交运管明字350428204154号,该车为范玉明所属。 

  附件:闽GB5316案件处理登记表 

  将乐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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