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医保中心〔2021〕36号)、《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做好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明医保中心〔2021〕50号)和《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明医保中心[2022]15号)文件精神。经评估条件符合,评估小组审议拟同意我县下列1家药店确认为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协议管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1 |
将乐县众康大药房 |
将乐县环城东路15号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将乐县管理部综合科反映。
联系电话:0598-2339166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56号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将乐管理部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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