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县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三明市城市养犬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以便民为原则,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犬只狂犬病免疫点。经业主自愿申报,按有关规定程序,现对我县拟认定的犬只狂犬病免疫点(详见附表)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5月8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县畜牧水产中心
联系电话:0598-2322106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8日
将乐县拟认定犬只狂犬病免疫点设置情况表
序号 |
所属乡镇 |
免疫点名称 |
免疫点地址 |
1 |
古镛镇 |
将乐县龟山兽药经营部 |
将乐县新将路46-15号 |
2 |
古镛镇 |
将乐县小树宠物生活馆 |
将乐县古镛镇府前东路18-56号 |
3 |
水南镇 |
将乐县可欣宠物店 |
将乐县水南镇雪洞路51号 |
4 |
光明镇 |
光明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
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常坪街8号 |
5 |
漠源乡 |
漠源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
将乐县漠源乡华侨路19-1号 |
6 |
高唐镇 |
吴春忠 |
将乐县高唐镇新街32号(高唐村部一楼店面) |
7 |
南口镇 |
南口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
将乐县南口镇南口村48号 |
8 |
白莲镇 |
将乐县白莲元宝饲料店 |
将乐县白莲镇将明路12号 |
9 |
黄潭镇 |
黄潭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
将乐县黄潭镇潭兴街河滨路26号 |
10 |
万全乡 |
万全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
将乐县万全乡万全街68号 |
11 |
万安镇 |
将乐县天安饲料兽药行 |
将乐县万安镇天安街85号 |
12 |
安仁乡 |
安仁农资综合经营部 |
将乐县安仁村建设街105号 |
13 |
大源乡 |
大源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
将乐县大源乡幸福北路1号 |
14 |
余坊乡 |
余坊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
将乐县余坊乡余坊街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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