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2-2023年度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补贴资金的通知》(明财(建)指〔2024〕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在道路客运、公交、出租和客运场站的具体运营情况,现按照《将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省级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社会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县交通运输局反映。向县交通运输局反映相关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应附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真实姓名,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寄送地址:将乐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598-2322378。
公示时间: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4日
附件:《将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省级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将乐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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