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将登告字(2024)第162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宗地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1 |
将政林证字(2005)第02810号 |
肖昌盛 |
□林地所有权权利人 √林地使用权权利人 √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权利人 √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 |
00322 |
福建省将乐县余坊乡隆兴村 |
102亩 |
1、共有权利人:肖永华、肖永付、肖永发、肖永荣、肖永贵、肖正选、肖昌升、张秋娥、郭会兴、邹文自、邹文力、邹文雄、郭会荣、肖世复、张祖荣、张金銮、张光俊、肖新民、肖昌盛、张郭禄、尹先亚、肖义全、郭增金、郭芳聪、郭占华、杨正芳、张耀华、张迪余、张本绍、谢胜荣、张迪斌、张爱国、肖益祯、肖表明、张耀程。 2、当代林采伐时村委会与联户按5%:95%。二代林全部归乙方所有。 |
2 |
00323 |
34亩 |
|||||
3 |
00324 |
107亩 |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