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松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将登告字(2024)第257号)
时间:2024-08-09 17:24

  编号:将登告字(2024)第257号

  郑松因保管不善,将将集建(1992)第13095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郑秀山(曾用名:郑松)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8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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