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立项和保护、传承工作。经对2008年公布的原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调查和核实,决定对以下10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予以退出,现予以公布:
一、因后期各级申报工作中,已纳入省、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闽北将乐南词”保护的:“南词小戏王婆骂鸡”“南词小戏哑背疯”项目。
二、因暂时无法明确保护主体开展日常保护工作的:“舞龙”“接春”“元宵”“冬至”“完冬”项目。
三、因年代更迭,已逐渐失去存续状况的:“舞狮”“万安牛会”“安仁物质交流会”项目。
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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