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和《2022年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方案》的要求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将乐县余坊乡金秋家庭农场申请补助完成新建冷库1393.98m³;将乐县玉岩种养家庭农场申请补助完成新建冷库423.39m³;将乐县飞宏家庭农场申请补助完成新建冷库1633.2m³;将乐桂秋种植专业合作社申请补助完成新建冷库1977.07m³;将乐县云雾农业专业合作社申请补助完成新建冷库2034.3m³。经聘请第三方专家验收,验收结果合格。依据实施方案和专家验收结论,拟向将乐县余坊乡金秋家庭农场拨付补助资金40.15万元;向将乐县玉岩种养家庭农场拨付补助资金15.52万元;向将乐县飞宏家庭农场拨付补助资金19.95万元;向将乐桂秋种植专业合作社拨付补助资金61.26万元;向将乐县云雾农业专业合作社拨付补助资金57.4万元。现按方案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8月30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8月30日前来电、来访或书面意见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98-2322241。
联系地址: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38号。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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