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针对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1.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2.游戏游艺娱乐场所
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全县范围内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是否接纳未成年人入内。
(二)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是否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
(三)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否在入口处的显著位置设置禁入标志和举报电话。
三、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598-2330433
信函:将乐县古镛镇滨河北路32号,邮编:353300
电子邮件:jljcd2330433@136.com
整治行动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进行监督,如发现上述场所有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欢迎来电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公众对全县文化行业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特此通告。
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