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公示
时间:2025-04-22 10:20

  2024年中央、省级下达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第二期998.9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2.24万元,经局会议研究,同意下拨古镛镇生态所有者补偿费581550.87元,个人所有生态林补偿费39218.13元,林保费7020.28元,无林地补偿费170.89元,合计627960.17元;水南镇(联兴公司)生态林所有者补偿费24051.84元,林保费272.03元,合计24323.87元;高唐镇生态所有者补偿费868702.77元,个人所有生态林补偿费29130.12元,林保费10246.65元,合计908079.54元;光明镇生态所有者补偿费689597.11元,个人所有生态林补偿费13362.29元,林保费7979.61元,合计710939.01元;漠源乡生态所有者补偿费451878.50元,林保费5253.77元,合计457132.27元;南口镇生态所有者补偿费655864.05元,个人所有生态林补偿费49432.07元,林保费7987.19元,合计713283.31元;白莲镇生态所有者补偿费402147.85元,个人所有生态林补偿费1245.74元,林保费4753.08元,合计408146.67元;黄潭镇生态所有者补偿费919179.55元,个人所有生态林补偿费36912.10元,林保费10826.81元,无林地补偿费1621.50元,合计968539.96元;万全乡生态所有者补偿费735280.10元,个人所有生态林补偿费5655.41元,林保费8425.81元,合计749361.32元;万安镇生态所有者补偿费535764.22元,个人所有生态林补偿费19892.85元,林保费6301.58元,合计561958.65元;安仁乡生态所有者补偿费449361.44元,林保费5118.94元,合计454480.38元;大源乡生态所有者补偿费381609.56元,个人所有生态林补偿费3969.18元,林保费4387.01元,合计389965.75元;余坊乡生态所有者补偿费433148.16元,个人所有生态林补偿费1223.46元,林保费5003.93元,合计439375.55元;福建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生态所有者补偿费2629965.51元,林保费41400.73元,合计2671366.24元;合计下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资金10084912.69元。 公示期:2025年4月21日至4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将乐县林业局资源站反映。

  联系电话:0598-2335211;联系人:卢奕

来源:将乐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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