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林英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将登告字(2025)第150号)
时间:2025-05-07 16:31
编号:将登告字(2025)第15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闽(2021)将乐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516号 |
官林英 |
一般抵押权 |
/ |
将乐县水南镇白云路7号(鸿福市场)1层商业134、135 |
抵押人:邓招秋 |
公告单位: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7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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