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明财(资环)指〔2023〕94号)文件,下达我县2024年省级财政林木良种苗木培育项目任务:培育良种苗木120万株,补助资金24万元。我局认真组织实施,下达项目建设任务。
项目基本情况:(1)三明市将乐县佳加源农业专业合作社培育木荷容器苗55万株、培育枫香容器苗25万株,项目补助资金16万元;(2)将乐县万全乡盛林苗木专业合作社木荷容器苗10万株、闽楠容器苗20万株,项目补助资金6万元;(3)将乐县黄潭镇祖教村杨颐元家庭农场培育木荷容器苗10万株,项目补助资金2万元。
项目实施验收情况:项目建设单位共完成培育合格良种苗木121.1万株,占任务数120万株的100.9%,其中(1)将乐县黄潭镇祖教村杨颐元家庭农场完成培育合格木荷容器苗10.2万株,占任务数10万株的102%;(2)三明市将乐县佳加源农业专业合作社已完成培育合格木荷容器苗55.1万株,占任务数55万株的100.2%,完成培育合格枫香容器苗25.2万株、占任务数25万株的100.8%;(3)将乐县万全乡盛林苗木专业合作社已完成培育合格木荷容器苗10.1万株、占任务数10万株的101%,完成培育合格楠木容器苗20.5万株、占任务数20万株的102.5%。
项目单位现已完成该项目的培育目标任务,并已通过我局的专项检查验收,现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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