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其章、范绍英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将登告字(2025)第166号)
时间:2025-05-22 16:40

  编号:将登告字(2025)第16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及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闽0428执恢50号之二、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闽0428执恢50号之二的文书,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将国用(2015)第0213号

余其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将乐县黄潭镇黄潭村1层店面06(现地址:黄潭镇潭兴街140-6号)

 

2

将房权证2015字第0287-1号

余其章

房屋所有权

/

将乐县黄潭镇黄潭村1层店面06(现地址:黄潭镇潭兴街140-6号)

 

3

将房权证2015字第0287-2号

范绍英

房屋所有权

/

将乐县黄潭镇黄潭村1层店面06(现地址:黄潭镇潭兴街140-6号)

 

  公告单位: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1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附件下载
图片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