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将登告字(2025)第144号》的公告
时间:2025-05-30 16:48

  由于将乐县九仙山林业科技有限公司已申请撤销首次登记声明,我中心现将将登告字(2025)第144号公告撤销。

  特此公告。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9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附件下载
图片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