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报送 2025 年度省级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需求的通知》(闽林改便函〔2025〕1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23号)、《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资环)指〔2025〕8号)等文件精神,经业主自主申报、林业站审核、业务股室复核汇审,按照“总量控制、平均分配”确定一产类年贴息率为1%、林产加工类年贴息率为0.4147%,全县核实林业贷款贴息金额14.9093万元。现经局务会研究同意,拟对福建省将乐福林木业有限公司等8个业主的林业贷款予以贴息补助(详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8-26日
联系电话:0598-2322246(县林业局办公室)
附件:将乐县2025年省级财政林业贷款贴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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