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民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民宿旅游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旅游者和民宿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将乐县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将政办规〔2023〕8号)文件要求,经业主自愿申报,按有关规定程序,现对我县拟予以备案通过的福建省将乐金选民宿有限公司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民宿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4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联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旅局)
联系电话:0598-2322251
将乐县民宿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代章)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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