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晋、舒惠平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将登告字(2025)第243号)
时间:2025-07-29 17:18

  编号:将登告字(2025)第24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及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闽0428执104号之二、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闽0428执104号之一的文书,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2022)将乐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527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支行

一般抵押

/

将乐县水南镇华宏路1号楼水岸吉祥里1幢2703室

抵押人:范晋、舒惠平

2

闽(2022)将乐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586号

福建将乐成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抵押

/

将乐县水南镇华宏路1号楼水岸吉祥里1幢2703室

抵押人:范晋、舒惠平

  公告单位: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9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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