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诺亚斯树脂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年产15万吨合成粘合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公众参与形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年产15万吨合成粘合剂生产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积善工业园区,其中一期年产10万吨合成粘合剂,二期年产5万吨合成粘合剂。项目总用地面积56.12亩,总建筑面积19588m2。建设标准厂房6栋,综合楼1栋,污水处理站、循环水站、锅炉房等各一个,配套完善室外给排水、供配电、绿化、道路、安全、消防、环卫等工程;购置反应釜调和釜、锅炉、储罐、精馏塔、除尘器、预熔釜、DCS系统等设施共94台套,新增合成粘合剂生产线5条。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三明诺亚斯树脂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将乐县积善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吴工139****8197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22层01室-2
联系方式:江工153****5287
四、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1)公众对于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本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公众就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建设项目的看法,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也将通过网络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了解公众意见。
三明诺亚斯树脂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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