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水清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将登告字(2025)第257号)
时间:2025-08-08 17:33

  编号:将登告字(2025)第257号

  林水清因保管不善,将将集建(1992)字第2505223号,将集建(1992)字第25022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林蝉彬(继承人)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7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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