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桥龙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将登告字(2025)第275号)
时间:2025-08-27 16:50

  编号:将登告字(2025)第275号

  王桥龙因保管不善,将将集建(1993)字第10204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王云兴(继承人)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6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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