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立森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将登告字(2025)第276号)
时间:2025-08-27 16:51

  编号:将登告字(2025)第276号

  肖立森因保管不善,将将集建(1992)字第13090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肖立森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6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附件下载
图片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