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绍发、江雪梅、杨宝禄、潘淑容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将登告字(2025)第294号)
时间:2025-09-11 17:34

  编号:将登告字(2025)第29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及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闽0428执233号之一、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闽0428执恢233号之一的文书,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将国用(2006)第0930号

杨宝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将乐县古镛镇东门新村305幢1-5层

 

2

将房证证2007字第5956号

杨宝禄

房屋所有权

/

将乐县古镛镇东门新村305幢1-5层

 

3

将房2007共字第3896号

杨绍发

房屋所有权

/

将乐县古镛镇东门新村305幢1-5层

 

4

将房2007共字第3878号

潘淑容

房屋所有权

/

将乐县古镛镇东门新村305幢1-5层

 

5

将房2007共字第3879号

江雪梅

房屋所有权

/

将乐县古镛镇东门新村305幢1-5层

 

  公告单位: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0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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