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将登告字(2025)第351号
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因保管不善,将将政林证字(2006)第00008714号,宗地号:00300号,宗地号:00301号,宗地号:00303号,宗地号:00304号,将政林证字(2006)第00008715号,宗地号:00307,宗地号:00308号,宗地号:00309号,宗地号:00310号,宗地号:0031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林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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