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7日至11月15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将乐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4月14日,县委巡察二组向将乐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将乐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当做对我局领导班子存在问题的一次“集中会诊”,4月16日召开党委会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并研究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增强整改工作的主动性。4月25日召开党委会针对每个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集中整改期内序时推进,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对存在问题进行“会诊”“开方”。
坚持问题导向、严字当头,5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推动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委书记吴昌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扛牢政治责任,严格对标对表,突出靶向攻坚,召开党委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全程跟踪问效,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成效,推动巡察整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一)以上率下推动整改。按照序时推进的要求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主动置身矛盾问题第一线,从职能转变、并带头督促解决“联动机制、队伍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有差距等问题,着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地落细。
(二)从严从紧推动整改。将反馈的问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明确整改任务,确保整改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三)成果运用巩固整改。既立足“治标”落实“当下改”的举措,更注重“治本”形成“长久立”的机制,聚焦管党治党、选人用人、意识形态领域,截至目前出台一揽子文件制度11个,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不实”问题。
1.对问题整改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在4月14日巡察反馈后,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做好巡察整改分工。加强思想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切实提升对巡察整改的重视程度。5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查摆存在问题,深刻反思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有序整改。均有做好会议记录。
2.问题仍存隐形变异。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三公”经费问题已整改完成。2024年11月21日已收回超陪餐人数的超标金额。组织全局相关人员加强对《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将乐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将委办〔2017〕80号)、《将乐县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将商务〔2019〕23 号)的学习,严格执行《将乐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强化公务接待清单管理和审批制度,明确接待范围、陪餐人数、用餐标准等具体要求,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3.整改问题“改后又犯”。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⑴减少发文数量成效明显。据统计,县安委会(含安办)2025年上半年事务性发文13条,比2024年同期减少6条,减少31.6%;防汛指挥部(含防汛办)2025年上半年事务性发文40份,比2024年同期减少11条,减少21.6%。森防指(含森防办)2025年上半年事务性发文13条,比2024年同期减少4条,减少23.5%。⑵发文质量明显提升。比如:防汛指挥部始终坚持能电话调度的不发文强调,发文言简意赅,直奔主题,截止2025年6月30日,市防指发出“短临”提示函60份,我县主要采用点对点调度的形式传达上级精神,指导乡(镇)落实防御措施,极大减轻了基层办文压力。⑶2024年底我县的“一报一刊”征订任务未向乡镇或乡镇企业下达征订任务。
(二)针对“抓整改融入深化改革不力”的问题。
4.对职能转变仍有推诿思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按文件要求落实,已建立完善县安办、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制。⑴已建立完善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议事协调会商机制,于6月10日正式行文发布。⑵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为适应新形势下的防汛工作,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修订完善了《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将汛指〔2025〕6号),并在汛期严格按《规则》开展工作,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指挥调度等各项工作开展有条不紊,确保防汛工作顺利进行,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⑶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修订完善《将乐县森林防灭火会商调度机制》(将森防指办〔2025〕4号)。
5.联动机制还未完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县安办牵头制定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合督导服务制度,印发《将乐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修订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的通知》(将安委办〔2025〕3号),明确督导频次,督导内容,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乡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⑶已制定《将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非正常死亡信息核对联动机制的通知》,将按照要求定期与公安部门核对非正常死亡人员信息。
6.法治政府建设有短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重新修订并印发《将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修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件审理规定的通知》(将应急[2025]19号),明确局案件法制审核员,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规范化执法业务培训。
(三)针对“抓整改融入全面从严治党不深”的问题。
7.议事规则仍有缺失。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局党委召开党委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印发《<中共将乐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的通知》(将应急委〔2025〕9号),进一步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不断提升“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规范化。严格执行党委会“三重一大”制度,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内容议题,会前征求各班子意见,通过召开局党委会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做出决定。
8.民主决策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印发《<中共将乐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的通知》(将应急委〔2025〕9号),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进行规范,明确采购支出1万元(含1万元)以上需经党委会研究,确保所有重大事项均能在充分讨论和民主的基础上作出决策,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4月以来共召开的9次党委会议均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
9.背后人员责任未深刻剖析。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批评、早提醒、早督促、早纠偏,针对本次巡察反馈的问题,将提醒谈话延伸到股室、相关岗位,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共提醒谈话7人。
(四)针对“抓整改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的问题。
10.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⑴5月20日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整改,认真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严格把关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工范围内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聚焦巡察反馈问题,突出标本兼治,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及时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责述廉报告。⑵持续开展县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工作。将乐县应急指挥平台(指挥信息网)于2024年10月开工建设,2025年1月完成项目建设通过测试并接入省应急厅平台。
11.资源整合仍有漏洞缺环。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全面摸排现有各类救援装备,2025年7月制定《关于印发将乐县应急管理局工作制度的通知》(将应急〔2025〕31号),完善《将乐县应急管理局装备物资管理制度》,已将蓝天救援队、火箭救援队纳入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已成立白莲、国有林场、金森3支专业森林消防队,并接受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积极争取资金采购适用救援装备,结合各队伍实际需求和薄弱环节,合理调整分配,提升装备使用效率。调拨两台冲锋舟给将乐县民政和人社局,由该单位分配给相关救援队伍;调拨1000多件装备给13个乡镇和金森专业扑火队。
12.人才队伍建设稍显薄弱。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通过2025年将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我局面向地矿类专业招聘1名工作人员,充实矿山领域专业监管人员配比需要,现我局矿山专业人员有3人,已达到上级要求75%的配备比例,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25年我局招录的1名工作人员已在走相关程序。
(五)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重要指示精神不系统、不深入,站位全局思考谋划有差距”的问题。
13.贯彻落实重要论述重要成果上还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以来截止6月30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9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将“第一议题”作为会议的固定首个议程,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时组织学习,党委书记均有在学习后提出工作贯彻落实要求。
14.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求上还存漏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对《“十四五”应急物资保障规划》《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的学习。⑵目前省市没有对县本级防灭火物资储备相关要求。2024年上级下拨的森林防灭火物资,我局2025年初将该批物资下拨至各乡镇。剩余的防灭火物资纳入县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
15.健全完善中国特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工作格局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⑴2025年6月17日印发《将乐县县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试行)》(将应急〔2025〕25号),形成规章制度,提升对县内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统筹管理水平,已将将乐县火箭救援队纳入县应急救援体系,协调火箭救援队参与了将乐县2025年防汛综合演练和市级防汛防台风无脚本综合演练。2025年6月在久策气体(将乐)有限公司,危化队伍参加开展2025年度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演练。⑵2025年7月将两艘橡皮艇、两台船外机调拨给将乐县民政和人社局,由该单位进行使用管理。⑶2025年7月统筹安排全县专(兼)职队伍骨干队员参加省应急厅救援能力培训。对各类队伍长期开展业务指导服务工作,形成广泛参与共建共享的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环境。
16.落实治本攻坚宣贯工作还有欠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通过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宣贯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乡镇、各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下基层,督促相关行业领域开展治本攻坚宣贯工作,并及时上传数据系统,截止6月底宣教类数据在全市排名第六。
(六)针对“主动融入“改革领先”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17.“放管服”改革服务意识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局党委会议已研究决定,做好审批和核查业务分离,审批人员已明确,后续行政服务中心搬迁完成后,根据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现场核查业务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审批人员与“一窗通办”前端工作人员联动。根据政务服务中心推出“五级十五同”事项清单,我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同步20项法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标准,至2025年6月,我局共受理行政审批20件。
18.强化统筹执法力量构建安全监管执法体系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制定《将乐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明确各领域联合执法牵头部门及联合执法频次。⑴2025年5月28日至5月30日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化工产业集中区协同执法检查,从化工集中区内的10家生产企业及2个在建项目中随机抽取5家企业、1个在建项目进行抽查,检查情况于6月4日(将安委办〔2025〕7号)进行通报。⑵制定下发《2025年工贸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于2025年7月8日至11日开展联合检查。
19.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标准不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⑴强化指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非煤矿山创建二级标准化3家,三级标准5家,危化创建三级标准化企业25家,工贸企业创建三级标准化企业5家,小微标准化企业22家。⑵县安办针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填报要求开展专题培训,详细介绍填报内容,点对点指导和提醒相关部门及时录入相关数据信息,数据系统使用率达到100%。同时重点针对行政处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和排查等薄弱环节开展分析研判,重点调度,并加强与市安办沟通,今年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系统数据整体排名全市前六位。
(七)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20.主体责任落实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以来,严格要求落实“八个纳入”,在5月20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切实督促参会人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个人材料。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委宣组〔2021〕2号),督促班子成员将履行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写入个人“述职报告、述责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报告中,进一步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指导党支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6月6日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委宣组〔2021〕2号),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
21.阵地建设管理不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阵地管理。印发《将乐县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等的通知》(将应急〔2025〕22号),完善《将乐县应急管理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内容发布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各类阵地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阵地安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排查,摸清底数、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已于6月底前将“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相关精神”更新为最新的全会精神。
22.管网治网落实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印发《将乐县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等的通知》(将应急〔2025〕22号),进一步督促办公室认真自查是否还有存在发布时间、发布渠道不符等差错问题,严把信息内容审核关,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有效。建立网络舆情监测台账,及时做好数据登记和舆情分析。2025年以来我局共发布宣传信息,均已按要求签发“三审”单。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八)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排查走过场,执行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2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⑴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岗位职责、分管领域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班子成员对所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党委报告。2025年3月10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通报2024年工作情况,提出2025年工作要求。⑵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各股室工作岗位可能产生腐败问题的潜在危险进行重新分析评估,提出防控措施,印发《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通知》(将应急委〔2025〕10号),做好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促进廉洁从政。
24.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落实制度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⑴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制定《将乐县应急管理局干部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干部队伍管理,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报备制度。要求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请假、出差与值班安排冲突的情况下,提前报备应急指挥中心并调整值班,严格按照实际值班情况签到。值班津补贴发放由指挥中心按照实际值班情况制表,办公室复核,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发放。经核查,8人次的值班情况均已作出情况说明,不存在违规发放的情况。⑵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指导,加强管理员对职责、归案、调阅、管理等制度的学习,提高档案员对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改变当前档案收集、归档、保管混乱局面。相关股室档案在收集整理、归档后,统一移交办公室(档案)管理,减少出现档案受损。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5.工作作风不务实,形式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我局积极联合保险公司制作宣传单3000余份,充分利用“5·12”“安全生产月”等时机,深入到水南镇、万安镇广泛开展宣传;通过乡(镇)小微权力监督群宣传,利用圩天、驻村工作日和汛期干部下沉等时机进一步走到群众中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性公益保险的知晓率和保险意识。截止2025年6月30日,我县共受理理赔案件181起,赔偿金额13.6765万元。政策性公益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群众的灾害损失。
(九)针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树得不牢,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转型有差距”的问题。
26.冬春救助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向乡(镇)下发了《将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和避灾点管理工作的函》,明确资金使用监管和避灾点管理两项工作有关要求,督促指导乡(镇)合理合规使用长期结余的救灾资金。会后至2025年6月份乡(镇)统计上报数据来看,已有明显使用进度。
27.防灾减灾救灾专项资金使用效果不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截止2025年6月30日,我县尚无接收救灾资金,不存在资金分配情况。但从2024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看,我局已经规范进行资金分配和开展冬春救助工作。在资金分配时充分考虑各乡(镇)受灾情况、群众转移情况、需救助人员情况等因素合理分配各类救灾资金,把“好钢用在刀刃上”。2024-2025年冬春救助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规范》(应急〔2023〕6号),按程序开展工作,全县共救助3668人,分配并全部使用上级救助资金77.7616万元,确保救助资金直接打卡到账。2024年救灾资金共计481万元,已支付371.81,支付使用率为:77.3%。
28.应急避灾安置场所督导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党委工作安排,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向乡(镇)下发了《将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和避灾点管理工作的函》,明确资金使用监管和避灾点管理两项工作有关要求,指导乡(镇)对从房屋结构、安全环境、生活物资几个方面对各类避灾点进行全面排查,并填写上报排查情况表,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已指导乡(镇)落实整改。
(十)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落实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9.对财务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⑴对长期从事出纳、会计等岗位的财务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在岗位调整及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4月16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5月19日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对《财务管理制度》《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严格执行机关工作制度。针对反馈问题,已督促责任人整改做好27套执法制服附件发放花名册和签领表,补充驾驶员下乡派车单,做到账目清楚。⑵第一笔2004年与原县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往来账已于2025年7月归还。
30.应急储备物资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⑴及时和财务对接,将应急物资资产纳入储备物资核算,已于2024年11月26日完成“五个一百”应急物资储备登记在库和防汛物资出库,凭证编号为2024年11月第1号、2号凭证。⑵2022年购入价值1.68万元的219件防汛物资已录入出入库台账;参照《将乐县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规定》,待报废防汛装备已完成“待报废物品价格评估”,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按固废送金牛水泥厂进行处理。
31.项目采购审核不严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同时与招标代理加强沟通,确保采购程序规范严谨、合理高效。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加强项目采购各环节监督审核。
(十一)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2.党建工作主责意识不强,机关党支部党务工作还存在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扎实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以“四联四促”活动为抓手,推行“执法+服务”工作模式,组织党员先锋队开展指导服务,非煤矿山领域共计开展指导服务23矿次,在矿山复工复产、标准化监管体系建设、2024年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防控建设项目及尾矿库闭库工程等方面对企业进行指导帮扶;危化领域开展离心机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完成离心机的改造工作,共排查企业2家,确定8台涉及易燃易爆的离心机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成;工贸领域邀请专家共对12家企业开展粉尘涉爆专项指导服务,排查安全隐患总计32条(其中重大隐患16条,一般隐16条),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2条,整改率100%。
(十二)针对“党建引领品牌创建意识不足”的问题。
33.县社会救援队伍、白莲镇消防队伍屡获各级好评,但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的网格督导员制度未能体现我县首创亮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将党建品牌建设融入模范机关建设,以“四联四促”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建设。根据我局工作实际挖掘党建潜在亮点,引导各股室总结提炼现有工作推动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的经验做法。如,做好我县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工作体系的经验宣传。
(十三)针对“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34.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⑴结合我局的实际研究,重新修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切实规范局党委议事规则和干部任用程序,2025年6月9日印发《<中共将乐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的通知》(将应急委〔2025〕9号)。⑵2025年6月26日通过召开党委会学习《中共将乐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对党委议事内容、议事程序、议事规则、议事纪律等进行再学习、再明确,强调非党委成员只能列席,不参与会议表决,要求今后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对被考察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奖惩事项等进行逐个逐一表决通过,“一把手”末位表态,确保每位党委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严禁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干部任免由局党委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35.党管干部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⑴对全体干部的护照、通行证等证件开展全面摸底,目前共摸排出4本护照(1本过期、3本有效)、2本港澳通行证、1本台湾通行证,将按照干部因私出国(境)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出国(境)备案、审批及台账更新等有关工作,实行台账管理。⑵5月9日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相关人员已作出出资资金捐赠说明,已退出蓝天救援队的具体事务管理,蓝天救援队已选新的队长和教导员。⑶2025年7月4日制定《将乐县应急管理局干部考勤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考勤方式、考勤规定(迟到早退、请销假、出差)、考勤监督等内容,持续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格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办公室分管领导对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办公室每月统计上月考勤情况,并在次月初进行公示。各股室分管领导及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干部的考勤管理,督促干部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确保考勤记录真实、准确。拟制定《将乐县应急管理局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在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督促强化法规、纪律意识,自觉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休闲圈。通过以上制度的执行,进一步规范了干部日常工作考勤管理及“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显著较少了违反规定的行为,保障我局工作效率提升、秩序健康运行。
36.以实绩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做好2025年公务员考核奖分配。将考核结合与绩效评优相结合,严格按工作实绩要求分档,将我局绩效奖分为两档,根据年度考评结果优秀、称职的等次作为核对公务员(含参公)年度绩效奖发放的主要依据,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保障作用,以更好地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将乐县应急管理局党委针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7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提醒谈话7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4.对职能转变仍有推诿思想。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措施: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是2024年新整合多个议事协调机构而成立的,属于全市议事协调机构改革面临的共性问题。目前市级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并报市政府同意完善机构设置。我局将积极对接市级部门,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完善领导机构。
13.贯彻落实重要论述重要成果上还有差距。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措施:新兴行业领域其业务模式和风险点尚未完全清晰,导致职责分工难以迅速确定。不同部门可能对新兴行业的理解和监管需求存在差异,需要进一步协调和统一意见。已起草了关于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征求意见稿,加快意见梳理、加强部门协调、广泛听取行业意见、明确时间表和配套措施等措施,计划9月底前将修订后的送审稿上报县政府。
26.冬春救助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措施:目前全县冬春救助资金结余仅6.4262万元。并向万全乡政府发出结余资金使用提示函。
29.对财务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措施:第二笔2007年与原县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往来账计划2026年归还。
30.应急储备物资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措施:2024年市级下拨的森林防灭火物资,按照县委巡察二组要求,我局将根据市级物资划拨及时进行整改。
五、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责任落实积极主动性。部分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对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被动应付的情况,未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整改任务,导致整改工作推进缓慢。整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不够顺畅,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一些需要协同推进的整改任务出现推诿扯皮或重复工作的现象。通过培训、沟通交流等方式,提高干部职工对责任感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团队协作意识。
二是加强沟通协商,促进涉及多方利益的协调。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于2024年新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但现编办未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待职责明确后,完善相关机制建设。还有部分整改任务涉及多个利益主体,各方诉求不同,协调难度较大。比如,在对“进一步明确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建议”还停留在征求意见稿阶段,对新业态安全监管职责尚未明确的整改事项中,需要充分考虑多方利益,平衡不同部门的利益关系,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
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以此次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注重纠建并举,既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治,又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将整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新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改成果得到持续巩固。持续关注对于一些整改需要长期推进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不松劲、不反弹。同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推进。在整改工作完成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的制度和机制进行固化和推广,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2265783;通讯地址:将乐县古镛镇福利巷1号(邮编:353300);电子邮箱:jlxajj@163.com。
中共将乐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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