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祥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将登告字(2025)第397号)
时间:2025-12-03 16:24

  编号:将登告字(2025)第397号

  朱祥旺因保管不善,将集建(1992)字第13036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朱祥旺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3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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