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振恭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将登告字(2025)第402号)
时间:2025-12-05 15:34

  编号:将登告字(2025)第402号

  高振恭因保管不善,将将集建(1992)字第26113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高恭文(继承人)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5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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