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告(2026年1月7日)
时间:2026-01-23 15: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及《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财政部令第109号)第六条规定,依当事人三明慧基能源有限公司申请,我局决定就我局于2026年1月7日作出的《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事项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6年2月6日上午9点00分
二、听证地点:将乐县财政局(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三华南路49号)
三、注意事项:旁听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场,并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特此公告。
将乐县财政局
2026年1月23日
来源:将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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