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30日13时10分,车牌号为辽AM7677一辆黑色重型仓栅式货车运输烟草专卖品途经将乐县地段,我局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在高速交警配合下,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处查获辽AM7677货车涉嫌非法运输的烟丝,该批烟丝共计749包,重量共计11235公斤,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运输该批烟丝的合法有效证明,为保全证据,现场报经局领导批准同意,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烟丝先行登记保存。经案件集体讨论,我局于2020年8月31日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将乐县公安局于2026年1月27日撤销该案件,同步移送给我局处理。
请货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将乐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办公室(地址:将乐县三华南路52号,联系人:邱叶冰, 电话:0598-2360017)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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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规格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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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丝 |
11235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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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1个(品种) 总计:11235公斤(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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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福建省将乐县烟草专卖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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