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6-03-31 11:50

  为巩固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成果,持续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将乐县范围内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整治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以低于成本价招徕游客并通过强迫、变相强迫购物或增加自费项目牟利;虚假宣传、误导游客消费;未签订正规旅游合同、擅自变更行程、租用无客运资质车辆、选择不合格供应商等违法行为。

  (二)整治导游违法违规执业行为。重点查处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擅自缩短游览时间、增加购物停留时长;随车销售商品、向游客索要;无证从事导游服务等问题。

  (三)整治旅游购物场所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与旅行社、导游勾结,通过商业贿赂等手段诱导、强迫游客购物;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商品;虚高标价、价格欺诈等损害游客权益的行为。

  (四)规范景区及周边经营秩序。清理A级景区及周边游摊散贩占道经营、乱摆摊点;整治服务质量严重下降、配套设施不完善、标识标牌不规范等问题;整治景区内商家强买强卖、虚假宣传、食品卫生不达标等问题;规范景区周边停车、交通通行秩序,优化游览环境。

  (五)整治非法招徕游客行为。严查无资质人员、闲散商户非法招徕游客参团,与旅行社勾结揽客牟利,自行收客并提供旅游服务等违规行为,杜绝非法揽客扰乱市场秩序。

  (六)整治背后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公职人员在旅游市场监管中失职失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参与或包庇旅游行业违法违规经营,甚至存在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

  二、投诉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市民、游客和旅游从业者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上述违法违规线索,请及时举报。举报时请尽量提供详细的事件时间、地点、涉事人员、旅行社名称、车辆信息及相关证据材料(如录音、录像、照片、合同、票据等),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598-2322251

  举报地址: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市民、游客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规范合同;警惕消费陷阱,拒绝强制购物;依法理性维权,留存相关证据。在旅游过程中,请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

  特此公告。

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6年3月25日

来源:将乐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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