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曾林根等2户)首次登记公告(将登告字(2026)第174号)
时间:2026-04-01 15:57
| 编号:将登告字(2026)第17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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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4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238号政务中心3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8-2339919、2267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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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 1 | 曾林根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将乐县万安镇福匡村壕仂3号 | 122.29 | 253.18 | 住宅 | |
| 2 | 郭清山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将乐县万安镇福匡村壕仂4-1号 | 77.72 | 233.14 | 住宅 | |
| 公告单位: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 2026年4月1日 | |||||||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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