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应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将登告字(2026)第183号)
时间:2026-04-10 16:44

  编号:将登告字(2026)第18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及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闽0427执恢17号、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闽0427执恢17号之二的文书,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将国用(2013)第1069号

陈应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三明市将乐县水南镇白云路7号(鸿福市场)1层商业132号店面

 

2

将房权证2013字第1284号

陈应新

房屋所有权

/

三明市将乐县水南镇白云路7号(鸿福市场)1层商业132号店面

 

  公告单位: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0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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