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南口镇井垅村民委员会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将登告字(2026)第199号)
时间:2026-04-10 16:55

  编号:将登告字(2026)第199号

  将乐县南口镇井垅村民委员会因保管不善,将将政林证字(2006)第00008503号,宗地号:00500号,宗地号:00501号,宗地号:00503号,宗地号:00505号,宗地号:00506号,宗地号:00508号,将政林证字(2006)第00008504号,宗地号:00502号,宗地号:0050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将乐县南口镇井垅村民委员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0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附件下载
图片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